一天十個電話,期待有人記得自己,但是十個電話有七個是廣告,兩個騷擾電話,一個是詐騙來的。這不僅是一個悲傷的故事,也是一件憤怒的事情——為什么那么多人無緣無故地知道自己的個人消息,就像被軟文傳播一樣?到底是誰泄露的?
但是,即使知道是誰泄露的,似乎也沒有辦法帶他過去;但從6月1日開始,這種情況會改變。因為中國第一部全面規范空互聯網安全管理的基本法,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互聯網安全法》將正式實施!
作為專注于提供高質量軟文傳播服務的文方閣,有必要借助軟文傳播的手段來推出這項新法——最值得注意的點有哪些?
首先,什么是“公民個人新聞”,即除了姓名、身份證號碼、通訊聯系方式、地址、賬號密碼和財產狀況外,行蹤等也包括在此類。
那么,什么是違法的呢?不僅買賣個人公民新聞是違法的,房地產經紀人之間交換個人公民新聞也是違法的。
最后確定有10起定罪案件,包括非法獲取、出售或者提供50條以上行蹤消息、通信消息、信用消息、財產消息;非法獲取、出售或者提供住宿新聞、通訊記錄、健康生理新聞、交易新聞等可能影響人身和財產安全的個人新聞;非法獲取、出售或者提供前兩款規定以外的公民個人新聞稿件五千篇以上的;違法所得5000元以上等。
沒有人希望自己的個人消息被泄露,每天被陌生電話騷擾,甚至被用于犯罪活動。《互聯網安全法》的頒布和正式實施,必將遏制個別新聞的泄露和出售。
除了這部新法,在6月份的新規中,還有一個新媒體人需要引起足夠的重視,因為它可以說是與軟文的傳播和營銷息息相關。
這就是《網絡信息新聞服務許可管理實施細則》,規定網絡信息新聞服務應當通過網站、應用、論壇、博客、微博、公眾賬號、即時通訊工具、互聯網直播等方式向公眾提供。應當取得網絡信息新聞服務許可證,禁止無證或者超越許可范圍開展網絡信息新聞服務活動。
這一規定的實施,意味著從事軟文傳播的新媒體人在未來的傳播中,應該更加注重原創性和軟文的質量,最大限度地提高信息的可靠性。和過去一樣,為了吸粉而斷章取義、聳人聽聞、與事實不符的文案,會失去生存的土壤。文方閣植根于軟文營銷和宣傳行業,在這一點上需要付出更大的努力。
保護個人新聞,杜絕犯罪行為;凈化互聯網環境,提高軟文質量。新法規不僅是軟文傳播的熱點,也關系到大家的生活!
標題:[營銷心得]保護個體新聞,這部新法很給力!不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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